可叶思夏是个例外。哪怕池程远没有动心思,可他默许叶思夏越界了。
我把他的项圈解开扔掉,实在没意思得很。我关上灯,我们平稳躺下。我看着一片黑暗。
“池程远,你不喜欢被我管着的,对吧?”他犹豫了片刻。“喜欢,我喜欢被你管着。
”这么多年了,是个人都会想要自由的。从小到现在,青梅竹马,二十多年。
我都在为池程远担心。小时候他总是被爸爸打,妈妈懦弱又不敢管。
小学到初中基本都是在我家来吃饭的。到了高中,他爸爸喝酒喝死了。妈妈也拿他撒气,
原生家庭的不幸,让他自甘堕落。他成了一中没人敢惹的校霸。
我曾问过他这么混下去以后能做什么。他不屑道:“捡垃圾呗。”“池程远,
你听我的行不行?我们考一所大学,再不济,一个城市也好。”他没什么耐心听我说,
趴在了课桌上。“回你的尖子班吧,别来找我了,我挺烂的。”我不依不饶,
“你要怎样才肯跟我学习?”“等你什么时候打得过我再说。”他个子那么大,
我怎么可能打得过他。我没有放弃,学了几个月散打。在高一的寒假,我把他打趴下了。
他躺在地上龇牙咧嘴地说:“念念,好念念,我跟你学习,我学还不成吗?
”池程远是有学习天赋的,有我的陪伴和督促,他成绩突飞猛进。喜欢一个人,
不就是想让他成为更好的人吗?最后我们考入了同一座城市,他总是跟人炫耀,
他的女朋友多么英勇,多么侠气。他的同学都笑他傻,找了我这么个泼妇女友。
他却乐此不疲,每每都笑嘻嘻地说:“我就喜欢她管着我,我让她管一辈子。”工作初期,
为了多攒点钱给池程远开个宠物医院,我经常把自己喝到胃出血。几年后,
我们攒够了开宠物医院的钱,我工资要比他高点,资助了他一百五十万。到现在,
我们事业稳定,他好像也厌倦了被我管束的生活。我翻过身,给池程远盖上被子。“池程远,
如果哪天你不喜欢被我管着了,请告诉我,我不会再管你。如果你背叛我,
我一定会加倍奉还。”...